关于建宁县福利彩票投注站 销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3-16 08: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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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各福彩投注站:
为优化、整合建宁县福利彩票投注站资源,促进建宁县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三明管理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建宁县福利彩票销售实际情况,制定销量考核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城区福利彩票投注站季度销量(电脑票和即开票销量合并计算)低于3.6万元,将给予黄牌警告。累计两个季度受到黄牌警告仍未达到销量要求的福利彩票投注站,经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三明管理站上报省福彩中心,将给予撤销站点、解除代销合同、拆除投注站福彩元素(含门头、背景墙、走势图等)的处理。三明管理站将联合三明市民政局执法支队,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新增福利彩票投注站第一个季度不进行销量考核,从第二个季度开始纳入考核范围。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三明管理站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