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站点数:30家(以公示站点数为准,30家站点征集满后,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另行规划)
三、申请投注站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应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
2.年龄应符合18—6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彩票销售工作的个人;
3.诚实守信、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4.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5.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
6.有与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7.申请者本人必须参与彩票销售,不得转让于他人;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不实,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销售场所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新设立的投注站要有不小于1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固定场所,并拥有该场所的所有权或1年(含)以上租赁权;如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大型商超设立投注站的,营业面积可放宽到10平方米;不得使用违章搭建或临时搭建的房屋作为投注站销售场地;
2.与最近一次被评为五星级投注站点的距离应大于300米,与中、小学校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米;
3.与现有相邻投注站最短步行距离不少于200米,但不包括最近一次被评为五星级投注站;
4.可以安装电信部门具有VPDN功能的电话;
5.销售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规定装修布置;
6.销售场所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福彩宣传资料。
本公示中距离是指最短步行距离。
(三)销售设备押金5000元。
(四)须销售即开票并备票10000元。
四、申请方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的时间到莆田管理站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投注站,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3.按照先申请先考察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销售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该区域(地段)新设立投注站人选。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投注站实行自负盈亏;
2.本次征集投注站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擅自进行的场地租赁,房屋装修,设备采购等行为均与莆田管理站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由于销售设备资源有限,先报先审,直至资源分配完毕。
4.同一区域遇多于1个设点申请时,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考察。
5、经审核批准的福彩代销网点,申请人须在签订代销合同后35天内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装修并开通销售,逾期将解除代销合同;
六、征集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夏时制3:30—5:30)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