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获悉,2014年将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在全国农村社区补助建设3.33万个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使4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帮助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
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共10亿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是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项目资金分配主要参考因素包括区位、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数量、村民委员会数量等,并依据各地区2013年度项目建设考评情况综合确定。
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于2013-2015年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幸福院建设。据统计,2013年度共安排建设项目33333个,实际建设38613个,多完成3856个,超额15.8%,省级财政(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5.53亿元,地市以下财政共投入6.59亿元,接受社会捐赠2.53亿元,合计14.65亿元。截止到2013年底,各地共建成农村幸福院79521个,拥有床位70.02万张,年服务农村老年人数达4732.9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建设目标。